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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2014-12-12 18:04:59  来源:  作者: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专项整治的通知

 

按照省委《关于印发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发〔2014〕16号)的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二、整治时限

2014年12月底前。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开设宣传专栏,集中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做到人人知晓。要把学习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规定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专题,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要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要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组织公开承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本通知确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全覆盖。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所属单位及系统的领导干部作出公开承诺。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领导干部承诺内容,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县区各部门公开承诺活动必须在2014年12月1日前完成。县区和市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承诺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其他领导干部报所在地方、单位或系统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备案。

(三)切实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0日前上交所在地区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市纪委监察局重点督查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要分别组织对市属学校、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市商务局要组织对规范商业预付卡发放管理工作情况的督查。财政部门要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现金、公务卡管理,加大对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的督查;审计部门要把整治领导干部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

(五)加大案件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始终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对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的,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地方,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进一步畅通“12388”举报渠道,完善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举报平台。要认真落实分级通报曝光制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行为严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精神,败坏社会风气。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但是少数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仍时有发生,且手段方式更加隐蔽。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二)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范继跃任组长的广元市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为成员单位。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上的安排部署,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严格落实。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明纪律要求,倒排时间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取得实效。

(三)着力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要注重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及时跟进对策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承担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组织部门要强化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卫生、财政、商务、审计、国资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注重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长短兼顾,形成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工作合力。

市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下同)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级各部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情况报告》(见附件2)于12月1日前分别报汇总单位,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汇总,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由市卫计委纪检组负责汇总,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由市国资委纪委负责汇总,其余市级部门由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负责汇总。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各汇总单位于12月5日前将《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情况报告》报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书面报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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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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