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告栏

广元市拟推荐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7-01-25 15:50:32  来源:市纪委组织部  作者:

按照中共四川省纪委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45号)精神,在层层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广元市拟推荐的剑阁县纪委(监察局)1个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县级)薛长勋和利州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区政府纠风办主任袁枝斌2名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局大势,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明党的纪律、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坚决惩治腐败等方面工作突出、业绩显著,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和赞誉。

3.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决策部署。

2.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在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中起到重要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3.坚持高标准,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候选对象

剑阁县纪委(剑阁县监察局)

该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连续四年七次居全省前十五位,全市第一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风效能测评连续四年居全市第一位。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连续三年获全市一等奖。互联网+科技,管住党员干部的“圈子”。县纪委监察局与上海同济大学研发建立了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日常监督网络系统,有效管住了党员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家庭圈”“社交圈”,该系统录入党员干部问题信息711条,转案件线索5053人。规范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行权综合监督平台,平台正式运行以来,全县行权网上运行事项数量累计达239项,网上办理各类行权案件1735件,运行和办结率均居全市第一。开发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平台,让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个个不漏、件件不落。重拳出击,打响严惩腐败的“鞭子”。2011年以来,立案查处492510人,其中,科级干部78人。严肃查处了县疾控中心疫苗采购中收受贿赂和县教育系统学校教师教辅资料征订收受回扣、大宗食品采购中收受贿赂等腐败窝案。建立起“乡案县审、乡档县管”制度,执纪审查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学教并重,找准拒腐倡廉的“引子”。传承李榕家规家风,建立党员干部家规家风教育基地——李榕纪念馆。通过市县共建,建立了广元市法纪教育(剑阁)基地,其中80%的案例来自全市党员干部熟悉的人群,70%的案例来自剑阁党员干部的身边;截止目前已有366批次1.3万余人到基地接受教育。

(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薛长勋,男,汉族,1970.03生,籍贯四川广元,出生地四川广元,1991.07参加工作,1999.06入党,在职大学,现任广元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县级)。

该同志政治坚定,面对执纪审查中出现的金钱等利益的诱惑,能坚持原则,谨小慎微,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对事业充满激情、对工作充满热情。为适应办案需要,主动参加了西南财大会计专业,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学学习,考取了价格评估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等多个证书。秉公执纪,善于查办大要案。牵头查办市文管局局长姜某、苍溪县委原书记何某某等系列大案要案42件,4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17人被追究法律责任。注重研究,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在联系县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干部教育关口前移理念,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多次深入基层讲授廉政党课,以案说纪。在主办的案件中,既让腐败分子受到严惩,又注重以红红脸、出出汗等方式教育挽救大多数,2年共约谈函询县级干部22名、科级干部150名,参与撰写的《做实查办案件“下半篇”文章---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理论文章被中央纪委采用。

袁枝斌,男,汉族,1969.04生,籍贯四川广元,出生地四川广元,1988.07参加工作,1995.03入党,在职大学,现任利州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区政府纠风办主任。

该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刚正不阿,秉公执纪,勇于担当。5年来,他牵头和参与查办各类案件215件,追缴违纪资金2180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铮铮誓言。秉公执纪,做党纪国法的维护者。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讲情面、不徇私情,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执纪监督权,不搞选择执纪,不以案谋私,不惧打击报复,把经手的每一件案子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牵头负责的纪律审查工作连续3年获全市“一等奖”,其本人连续4年荣获全市纪律审查工作先进个人。履职为民,做群众利益的代言者。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常态督查、信访核查、执纪审查等工作,督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多起,现场返还群众新农合、贫困救助金等惠民资金10余次累计3万余元。在工作实践中,始终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注重对被审查对象的法纪教育,督促其深刻认识,及时改正错误,真正发挥执纪审查“治本”功能。严于律己,做清正廉洁的示范者。坚持打铁自身硬,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执纪审查工作以来,从未有过一例信访反映。

干部群众如对拟推荐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或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125日至126日,23日至27日)通过电话或来信或网络方式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请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市纪委联系电话:3309522(市纪委组织部)、3267134(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市人社局联系电话:3263800(市人社局公务员培训考核奖励科)。通信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邮政编码628017;举报邮箱:gjs@gyjjjcw.gov.cn

 

 

广元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17125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分享到: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剑阁县纪委:党委(党组)进“考场”  纪委书记当“考官”
剑阁县纪委:党委(党
剑阁县纪委:聚焦职业理想 纪委布置“新作业”
剑阁县纪委:聚焦职业
市卫生计生委中层干部向纪检组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
市卫生计生委中层干部
剑阁县:大起底、大排查,全面“回访”脱贫攻坚信访问题
剑阁县:大起底、大排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