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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扶“歪树”治“未病” 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占比近七成

时间:2017-12-11 15:43:07  来源:凉山州纪委  作者:

 

“此次公车私用,是我平时疏于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导致,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感谢组织及时提醒,以后我一定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凉山州冕宁县健美乡某一副乡长私用公车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纪委在对该乡党委书记高德彬进行诫勉谈话时,他诚恳表态。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要在落实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冕宁县纪委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准确把握谈话、诫勉的标准和尺度,正确区分各类情形,将党员干部执行“六项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情节轻微可以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4种情形列入“必谈清单”。切实加强该县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早提醒、常敲打,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今年1月,冕宁县灵山景区管理局副局长张锐通过短信、请帖、电话等方式通知亲朋好友,打算为其儿子举办“满月酒”。县纪委了解情况后,立即对张锐进行约谈提醒,让他及时“刹住了车”。

“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这满月酒一办,再去后悔已于事无补。”张锐在接受县纪委约谈后,恍然大悟。

“严管就是厚爱。只有守住第一道防线,把踩到纪律红线的党员干部及时拉回,扶正‘歪树’,才能保护好‘森林’”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为防止党员干部在谈话中产生抵触情绪,背上思想包袱,县纪委将纪律教育作为“必谈点”,让被谈话人明白“红脸出汗”是重要的党内生活方式,谈话的目的不是追究问责,而是提示警醒、治病救人、保护干部,确保既引起重视又不造成心理负担,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解和支持。

截至目前,冕宁县针对公车私用、环境污染、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不力等问题,约谈提醒85人次,诫勉通报39人次,占被处分人数的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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