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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查处农村低保领域腐败现象27名村组干部被问责

时间:2016-01-13 08:51:57  来源:青川县纪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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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封举报信,引发出一场全县的大行动,即在全县36个乡镇232个村(社区)开展了一场向低保领域腐败的“亮剑”行动。截止目前,青川县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予以全面清退,对违规办理低保的村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21名村组干部被问责,6人被警示追究!

 

“营盘乡新韩村支部书记马占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家属办理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期,四川省青川县纪委在县内陆续通报了违规办理低保案件20余件次。

事情还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7月中旬,该县纪委书记孔金山收到一封举报信。该县骑马乡某村民反映,他们村有人开着轿车“吃”低保,群众对此颇有怨言。

庚即,县纪委牵头组织了一场面向全县低保领域腐败的“亮剑”行动。截止目前,青川县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予以全面清退,对违规办理低保的村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21名村组干部被问责,6人被警示追究!

核查:乡村组三级无遗漏

720,县纪委牵头组织县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了4个督查组,忙碌在青川县乡镇村组,他们入户调查、电话核实、走访邻居、查阅银行低保账单,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资格条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

县纪委督促县民政局及时取消低保人员死亡、户在人不在、公职人员、拥有机动车辆、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农转非等9类仍在享受农村低保人员的参评资格。

同时要求各乡镇组织精干力量,分组入户调查,填写《低保对象调查登记表》,由户主签字确认,自查率达100%;督促村(社区)、乡镇在办公所在地设立专门公示栏,公示所有低保人员名单,对有异议的对象进行入户核实。该县纪委要求县民政局指导各乡镇加强低保政策宣传,通过设立公示栏、部门网站、LED显示屏,公开城乡低保评定政策及申报程序、低保对象审批结果,尤其是对拟取消低保户说明清退理由,对在自查中不认真履职、瞒报漏报现象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追责:不放过一个责任人

“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这些腐败行为伤害的是基层百姓,严重侵蚀了国家政策和政府的公信力,侵蚀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问题明确了,靶心找准了,集中力量进行打击是关键。

“这两个人已去世2年了,却一直领着低保。身为社区主任,你怎么会不知道呢?”1116日,县纪委工作组对某社区死亡人员继续“吃”低保的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终止了这起早该结束的死人“吃”低保,同时该乡纪委对该社区主任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近两个月来,县纪委纪检室工作人员逐一深入到全县36个乡镇村组摸排、“亮剑”低保领域的腐败。对村组干部在低保评定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违规办理低保、失职渎职等行为的27名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追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1人,给予警示追究6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在县内公开通报曝光,切实起到了教育和震慑作用。

“从问责入手,可促使基层干部认真履职、规范用权,也警示、提醒广大基层干部,切实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孔金山说。

整改:亡羊补牢健全制度

警示、追责是手段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形式,深刻剖析、积极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核查之后,县民政、各乡镇建立起低保评定听证制度和村(居)民评议制度,扩大了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健全低保评定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低保管理人员,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低保审核、审批人员不坚持政策原则、把关不严或利用职权故意刁难、索取钱物、徇私舞弊等行为,以及疏忽大意或失误造成的错保给予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分,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建立严格的骗保人处罚制度,除对骗保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取消其低保评定资格,追回其冒领的低保款物之外,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于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县民政局将把现有制度落实到位,认真整改,并针对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制度,堵住腐败产生的漏洞。”该县民政局负责人对笔者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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