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严格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探索建立巡察问题线索处置“四类标准”,确保巡察成果运用的最大化。

巡察组在查阅帐目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巡察组重点把握“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出台至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后”三个时间点,始终紧扣“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关键,通过集体分析研判并按建议参考类、建议了解关注类、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建议组织处理类“四类标准”进行处置。建议参考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比较笼统、可查性不大,但又不能完全否定的;建议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比较具体,有一定可查性,但尚未了解,或做过一定了解但不足以形成明确判断的;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对照党纪政纪判断其性质可能涉嫌违纪违法的;建议组织处理类主要针对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可先予以停职、免职、调整岗位等组织处理。

巡察组在开展个别谈话
苍溪县坚持将巡察问题线索处置“四类标准”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一对应:建议参考类问题线索与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应;建议了解关注类问题线索与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对应;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问题线索与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对应;将建议组织处理类问题线索与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对应。
“四类标准”与“四种形态”的对应,既增强了巡察的震慑效果,也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在首轮对县国土资源局的巡察中,苍溪县按照“四类方式”分别处置问题线索2件、5件、16件、3件,实现了巡察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