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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整治微腐败 群众见实效

时间:2017-08-31 09:48:04  来源:剑阁县纪委  作者:

 

“没想到!6年了!还真能把我们的钱一分不少地还回来!感谢县纪委的同志!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啊!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老大娘,这是国家给你发的,是你该享受的。不必感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image001.jpg

 听着这句朴实的对话,看着这温暖人心的会面,案情则把我们带到了六年前。2011年12月27日,时任剑阁县柳沟镇长安村文书的赵廷高在组织本村村民领取社保资金发放卡(信用社银联卡)482张时,心生歪念,隐瞒窃留两张。之后又逐月将卡内发放的社保金私自取出据为己有,当事人知情后多次索要未果。

 2017年4月,适逢剑阁县纪委、监察局集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行动,当事人才向柳沟镇党委进行实名举报。接到群众举报后,柳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一方面呈批立案。

2017年4月13日至4月30日,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长安村村主任(现任)赵廷高同志侵占群众社保资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时任文书的赵廷高同志利用职务之便,隐瞒社保卡,窃取他人社保金共计5370元人民币,案件属实,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差。

这一案件也引起了剑阁县纪委、监察局的高度重视,并立即批复立案。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我们就是要着眼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难点问题,以点带面推动问题解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2017年7月18日,根据县纪委安排部署,柳沟镇党委政府具体落实,在剑阁县柳沟镇长安村召开违纪款清退现场会。会上,县纪委负责人亲手将涉事主任赵廷高窃取的社保金交到长安村二组村民王桂珍、三组村民孙桂华等两位老人的手中。原长安村文书赵廷高同志,经柳沟镇党委、纪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今年以来,剑阁县纪委统一部署,出台《关于集中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7月-9月)的“四风”和“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作风,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此项工作整出新风、治出实效。将全县57个乡镇整合成11个片区联动协作工作组,聚力监督执纪,开展监督检查、宣传教育、作风建设、信访办理、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县纪委成立6个工作督查组,下乡驻村,零距离接访,地毯式摸排,深挖细掘,及时处理疑难复杂案件,让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无处遁形。

此次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既表明了剑阁县纪委对腐败案件的一贯立场,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对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在全县的党员干部群众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半年来,县纪委开展监督检查18次,处理越级访、重复访、积访缠访等问题37件,查找问题线索85条,转立案42件,办结案14件,给予党纪处分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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