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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天禄:关于新常态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考

时间:2015-08-25 16:17:04  来源:  作者:赵天禄

                                  市纪委副书记  市监察局长  赵天禄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厘清责任、落实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深入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全面落实党建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根本方针,保障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效有序运行的重要抓手。就我市而言,落实新常态下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围绕“廉洁城市”目标,紧扣“明责、担责、履责、督责、问责”五个环节,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认识到位、履职到位、措施到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正确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

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需要深刻理解我国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熟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了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一)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事业的组织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正如中央纪委书记王歧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的,在我们国家,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不例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因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方方面面,又涉及社会经济管理和其他方面业务建设,既关系党委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作风形象,又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才能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在长期的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我们党探索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有利于“形成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局面”的有效组织机制。1997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第一次会议正式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05年,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又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一体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扎实成效的重要原因,也是新时期把反腐倡廉事业引向深入的组织保证。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保证。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保障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落实,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多年的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制度,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便于实际操作的有效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够促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形成,有力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完善和深化。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与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就能形成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中央强调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行主体责任,高度概括了党委的统一领导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极端必要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对于从整体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至关重要性。“主体”之意,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之责。因此,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首先,这是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较之此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明确的“全面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的内涵有了重大深化和发展。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也就是说,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要亲自抓执行和推动工作的落实。其次,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重要职责。党章总纲规定,各级党委要从整体上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第三,落实主体责任意义重大。习总书记指出:为什么要强调党委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现在,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与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因此,必须要强调党委主体责任,使各级党委切实把党风廉政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今年5月,王歧山书记在浙江调研时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密切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从点滴做起、积小成为大成,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都要牢记腐败漫延滋生的深刻教训,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必须牢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采取守土负责的行动,强化守土尽责的担当,防好风险、带好队伍,保一方平安,当好责任人、种好“责任田”。

二、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应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或是“挂帅不出征”,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是只重业务不抓党务、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或是对主体责任不以为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全推给纪委。党委(党组)一把手的认识模糊、履责不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偏差、心不到位。有的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热衷于行政事务,角色错位,不履行或不很好履行党委书记的职责。认为GDP的增长是硬指标,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思考不够,谋划不够,或重形式、做虚功,浮于表面。没有从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上站高望远去思考问题,没有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没有意识到腐败不除,亡党亡国,党之不存,康从何来的深刻道理。工作中存在一手软、一手硬,从思想深处未摆正位置,思而不深、思而不动,抓而不紧、抓而不实,工作停留在表面上,谋划落不到实处

(二)说多做少、行不到位。一些单位主要领导,说起来头头是道,讲起来谈古论今,重要性必要性常催人紧,但工作落实不到位,讲了就了,无具体的措施和行动表现,雷声大、雨点小。如进站的火车吼的凶却行的慢。有的为应付上级走过场、搞形式,做做样子,应付了事,无实招更无实效

(三)甩手掌柜、抓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依靠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全党一齐动手、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大力支持。有些领导干部,把“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与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的监督责任”混为一体,认为纪委是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抓党风廉政建设天然就是纪委的职责,或者虽然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但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是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有专门的机关、专职领导,所以纪委书记天然应该扛起党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部责任,应负全责抓全面党委书记就是听汇报、把全局,抓决策。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有“退守二线、坐看云起”的思想,具体工作由纪委去推动,当甩手掌柜。

(四)心慈手软、惩不到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我们党现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改革开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宝贵经验。但我们也看到,在各地追赶跨越,竞相发展的经济建设热潮中,唯“GDP”的政绩考核体系催生了“反腐败为经济建设让路”的“共识”, 一些不正之风被认为瑕不掩瑜,一些有不廉洁行为的“经济能人”不但未能查处,反而屡能带病提拔,出现能而不廉、照样翻船的现象。在查处腐败过程中,对“能人腐败”的惩治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惩处不到位,助长了一些干部的任性与放纵,心存侥幸挺而走险,滑到了人民的对立面

(五)亲为不力、督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但在实际工作中,安排布置的多,督促检查的少,既未做好样子,也未带好班子;既未传导压实责任,也未督促倒查问责工作推动落实乏力。

(六)自律不严、率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虽然讲廉政党课,要求别人如何做,但对自身要求不高,有的政治纪律不强,二话连篇;有的廉洁形象不佳、牢骚满腹;有的自律不严,管得了人家却管不好自己,难以发挥正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党的形象。

三、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党委的主体责任不仅包含领导责任,还包含统揽落实的责任。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既是领导主体,又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既要坐镇指挥、谋划部署,又要身体力行、直接参与。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的好不好,关键是党委书记是否履责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好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重点抓住“明责、担责、履责、督责、问责”五个环节。明责:就是要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要求、理顺责任关系、划清责任边界。建好“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落实清单”三本台帐,明确主体责任该做什么。担责:就是按照责任要求,勇于承担、主动作为。不推诿矛盾、不回避问题。主动谋划,措施到位,心到行到,抓好落实。履责:就是以实际行动,按照三本台帐所列举的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督责: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工作推进。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夯实责任基础。三是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明查暗访抓好问题整改。问责:就是要通过责任追究、责任倒查,督促责任落实。问责是督促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措施。以上五个方面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环节。除此之外,我认为还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记在心上、说在嘴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务必牢固“两手抓、两手硬”的责任观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做到哪里有权力行使,哪里就有监督。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统筹改革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以风清气正的环境促进改革发展、保护干部健康成长。要进一步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勇于负责、勇于担当、勇于示范、勇于批评,喊响向我看齐。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理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涵,抓好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勇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秉持敢抓敢管的精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坚持原则,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要在其位谋其政,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要抓、该管的要管,碰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遇见矛盾第一时间化解,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不仅要自律,管好自己,而且要律他,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勇于批评,修正错误。通过“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三)管好自己、管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身边人员。干净做事、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廉洁从政。要当清醒人,决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滥用,更不能作为谋取私利、收敛钱财的资本和工具;要当明白人,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上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等、要求更严一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当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寓于严格管理之中,在原则问题上拉得下脸面、放得下情面,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当局中人,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不越“雷池”、不踏“红线”。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扯扯袖子”,洗洗脑子,督促纠正。

(四)不当挂牌领导,不当进站的火车,不做言行不一的两面人。在其位、必谋其政。作为领导干部决不能只享其权,而不负其责。党和人民把你放在了领导岗位,就得竭尽全力为党工作,为人民谋利。绝不能尸位素餐、得过且过、碌碌无为。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敢于担责、敢于负责。一是要深悟有权必有责,有多大的权力,就应担当多大的责任。二是要主动作为,不推不辞,深入到矛盾中去排险化难,不当挂牌的领导。三是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不做言行不一的两面人,对党忠诚、对组织老实,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承诺践诺、说到做到、表里如一。始终不放纵、不越轨。

(五)不当甩手掌柜,落实好“四个亲自”的要求。主要领导要统揽全局,协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发扬身体力行的务实作风领会好、处理好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要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六)明确主体责任要求,突出工作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党委“主体责任”作了深刻的阐述,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要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要重点围绕“选好用好干部、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切实加强源头治腐、带头做好班子队伍表率”五个方面,深化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七)严格要求、严格纪律、严格考核、严格追责。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决定,“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的职责。党委(党组)要统揽全局,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各司其、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督促履责的落实链条。要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内涵、实现路径的宣传教育,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担责、尽责、负责。要在实、准、效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以责任落实、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倒逼履职尽责。

(八)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要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尤其是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腐败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制度、铁的拳头、铁的队伍”的要求,打造一支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的反腐倡廉“铁军”,为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铁的纪律和铁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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