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关于唐守忠、刘来平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中共剑阁县委: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唐守忠同志任剑阁县监察局局长;
免去:
刘来平同志剑阁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