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纪委
关于孙清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直机关纪工委,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纪(工)委,委机关各单位: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孙清露同志任中共广元市纪委组织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张元同志任中共广元市纪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长级);
魏巍同志明确为正科长级;
免去张元同志中共广元市纪委信访室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17年11月起计算。
2017年12月4日